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提升市民规范停车意识,改善主城区交通环境,贵池区执法局自11月18日起对市区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的非机动车违规停放行为进行整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池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城区非机动车必须在城市管理部门设置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或已划定的停车线内规范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或停车线内,所有停放的非机动车都必须依次、有序的顺向停放,车头朝向一致,同时保证车身全部在线内。针对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随意停放、占压盲道、占用机动车车位等行为,区执法局将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以下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机动车,启动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处罚一天内,贵池区执法局对20余名非机动车车主进行罚款处罚,有力规范了非机动车停车秩序。(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