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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6-03 10:11 |
2023年第一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安徽兴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池州市石台县安徽兴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露天开挖、切割石方,大量物料露天堆放,现场扬尘四起。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台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加强施工扬尘管控,落实物料覆盖、出 入车辆冲洗、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治措施。
3.开展巡查监管, 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四、目标任务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对兴石材料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针对兴石材料重污染天气“露天开挖、切割石方,大量物料露天堆放,现场扬尘四起”问题,县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1月4日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月17日向兴石材料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城罚决字〔2023〕第001号),依法对其作出人民币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3月7日,案件结案。
2.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一是建立联合巡查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责任,2023年9至10月,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和住建局对兴石材料施工工地进行常态化巡查,督促其做到环保施工。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大气办、住建部门不定期对消纳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持续抓好扬尘防治工作。
3.加强施工扬尘问题整改。向兴石材料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兴石材料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兴石材料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在石料切割过程中带水作业,加密作业区域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区域堆放的物料进行了有效覆盖。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池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6-2034129 ;
电子邮箱:609380249@qq.com。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