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为契机,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落脚点,以构建“法治城管”为目标,围绕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抓关键,夯责任,强担当,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全力跑出法治政府建设“加速度”。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始终将学法、用法、普法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二是主要负责人始终绷紧法治思维之弦,牢牢把握依法履职底线原则,紧紧抓住依法行政工作主线,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坚持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2022年,中心组年度学法9次,干部职工集中学法6次。
二、规范执法
(一)立法工作
稳步推进《池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立法项目工作。前期调研阶段:收集并整理相关上位法、外省市、省内市相关规定和经验做法,有关方针政策以及重要论述等内容,重点对合肥市、马鞍山市、南京市、宁波市、南通市、嘉兴市等6个城市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和规章,进行了比较研究和学习,形成《池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报告、《池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阶段:书面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同时通过市政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已公开征求意见,共收集到反馈意见22条,采纳8条,部分采纳3条,未采纳11条。形成《起草说明》。目前,已发函至市司法局,请求其对该草案进行合法性论证。
(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制定《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池州市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一是推行公示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的决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均依法通过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信用池州、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部门网站对行政处罚结果进行公示。二是推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及时收集、固定案件证据,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全程纳入跟踪管理范围。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所有法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之前均由案审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公平、公正。2022年,由案审会集体研究决定案件22起,案件讨论前均事先由法律顾问进行论证、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经得起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审查。
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我局专人专岗负责法制审核人员7人,其中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4人,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总数8.4%。所有法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法制机构审核后,再提交案审会集体研究决定。所有重大行政合同均经过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
(四)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根据市委编办的统一部署,以省级权责清单《指导目录》为基准,本着应领尽领的原则,对比上年度权责清单目录,全面梳理调整权责事项清单。我局现有行政权力494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477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通过政府网站、局网站将权力清单及行政权力行使流程图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通用法律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取得执法资格证,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2022年,我局有18名工作人员通过了专业、通用法律考试,已取得执法证件。目前我局执法人员99名。二是制定《池州市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
(六)强化执法监督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力度,严格执行《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案件办理内部程序规定》,细化执法流程,规范办案程序,保障执法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
2022年,我局按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强制)决定39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起;作为被告出庭应诉案件1起。
三、创新执法
(一)推进柔性执法工作
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减少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先后制定《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池州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设定基础标准近600项,梳理免于行政处罚清单78项(其中涉企清单50余项)。今年以来,办理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多起,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避免“一刀切”,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办案衔接机制
全面推行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行使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畅通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的移交渠道,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责任明晰、权责一致、高效协同的执法责任链。
(三)推行“驻队律师”制度
聘请4名具备城市管理领域政策理论水平及专业知识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涉法矛盾化解、招商引资合同审查和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四、提升执法效能
(一)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1.依法设立政务服务事项。目前,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1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权力事项6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所有服务事项均有法律依据,无违法违规设立政务服务事项情况。
2.畅通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明确政务服务事项部门职责和办理期限,办理行政审批全流程不超过2天,无审批流程不畅、部门职责不明和办理期限过长等问题。
3.通过局长“走流程”活动,查找整改问题11项,优化流程7项,优化环节8处,同时对5个政务服务事项申办材料进行精简,平均申请材料精简至1.31个,有效推进审批服务更加规范化、便利化。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1.持续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科长讲堂”、“每月一讲”等专项法治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2.执法实务培训。开展2022年城管队员主题培训暨队列会操训练,举办《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实务》专题讲座,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3.职业技能大赛。2022年组织开展全市城管系统职业技能竞赛,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职业技能大赛。我局政策法规科获得安徽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总工会授予的“安徽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政策法规科科长获得“安徽省金牌职工”荣誉称号。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司法局组队参加全省行政立法技能竞赛,政策法规科科长获得省司法厅授予的优秀奖。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今年以来,先后向群众宣传了《国家安全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5.多方式普法:主题日普法: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干部职工进机关、进社区开展“面对面”宣讲城管领域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普法双同步: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线上线下联动普法: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工作方案、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制成音像制品通过宣传车走街串巷地毯式宣传,同时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宣传。
6.“一把手谈法治”电视访谈。通过“一把手”谈法治电视访谈节目,宣传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和特色亮点做法,增进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了解和认同,有效搭建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推进法治实践与守法普法相结合。
(三)依法为民办实事
通过12345市长热线、12319城管热线、池州城管执法门户网站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规范受理信访举报投诉事项,依照修订完善的《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访件办理流程规范》,建立发现、交办、办理、反馈闭环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回访制度,积极回应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2022年,共受理270件市12345热线交办件、1232件12319城管热线交办单,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保持在100%。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承担多部门的末端行政处罚权,有些行政违法案件的专业性要求很高,例如环境污染类案件有关数据的具体检测、招投标类案件的违法行为认定等,我局缺乏相对应的专门性执法人才。
六、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
一是继续做好行政处罚(强制)案件法律文书审核工作和重大行政合同的审核工作;二是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继续推行柔性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四是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五是加强对专门型人才培养,定期组织法治培训,提升单位整体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