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日,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发《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池城执〔2023〕33号),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1年8月18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池政办秘〔2021〕 66号)、2022年12月28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5项应急预案的通知(建安〔2022〕 1号),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实际,按照程序制定形成《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规范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该预案在总体思路上: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负责制。二是坚持强化预防预警和应急保障措施。三是坚持压实分层级应对责任,强化部门应急责任。四是坚持统一领导,明确局层面以下组织指挥机制。五是坚持突出企业基层,落实风险管控、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责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后,根据局领导批示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真学习研究预案的各项内容,3月3日份完成《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初稿起草工作,并向局属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3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形成《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4月14日,经局党组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于4月20日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预案分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
综合预案分七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体系和职责,对局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局以下层面组织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进行了规范。第三部分是预警预防机制,提出了预警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具体措施和预警级别的确定、发布、行动和解除,对事故信息报告作出了要求。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原则、事故分级进行说明,对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分层级响应与响应分级、现场指挥、安全防护、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第五部分是后期处置,明确了善后处置、保险、和应急处置结束后的应急处置评估等工作流程和要求。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应急队伍、交通运输、医疗、治安、物资、资金和应急专家等7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第七部分是附则,明确了预案管理、术语定义、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专项预案分七个专项预案。1.渣土运输处置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户外广告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市容环境卫生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6.执法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7.网络舆情专项应急预案。
五、创新举措及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预案适用范围。该预案主要用于指导池州市城管领域内工程渣土、户外广告、市容环境卫生等工作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局级层面,在市局统一领导下,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在市局领导下,设立市生产安全应急事故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三)现场指挥。在现场指挥权方面规定,生产安全应急事故领导小组救援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生产安全应急事故领导小组,在其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事故现场的各方应急力量要接受现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四)响应分级。一般事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事发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急预案,按预案涉及的组织机构各负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注事态发展, 决定是否进行应急救援。初判发生较大事故(ⅲ级)时,启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及市有关部门,具体应急处置按市人民政府预案进行。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涉及跨市行政区域的事故或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事故报请省政府及省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指导应对。为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启动ⅳ级以上响应后,成立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各有关部门、事发企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救援队伍负责人、专家等人员参加的应急救援现场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协调有关保障、支援工作,及时向上级应急组织机构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上级应急救援现场领导小组成立后,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
六、贯彻措施
局安委办设置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 0566-2034129, 并统一协调各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发布安全生产监督、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网络通报体系,对重大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七、解读机关: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解读科室:公用事业科
解读人:胡孔健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6-2629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