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任务名称 |
牵头责任单位 |
工作评价 |
具体完成情况 |
备注 |
97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完成 |
垃圾分类:市领导共6次组织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会议和现场调研,高位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前主城区实现全覆盖,在327个小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682处。开展“集中入户”宣传活动51次,媒体宣传30次,进校宣传8次,在“垃圾分类齐点亮”大型宣传活动中荣获全国二等奖,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经验做法在人民日报和新华网分别刊登。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该项目总投资约4.1亿元,建设1台500吨/天垃圾焚烧锅炉 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选址贵池区陀弥山南冲,紧邻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东南,项目建设用地约42亩。截至目前,已完成主体厂房和配套设施建设,于11月28日开始接收垃圾,计划12月28日实现并网发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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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开展“席地而坐”试点,持续推进交通秩序、违法建设、餐饮油烟等问题治理,提高城市宜居度。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完成 |
席地而坐:2023年印发了《池州市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计划三年打造各类“最干净区域”153处,其中2023年52处,目前已对各县区开展专项督导5次、第三方机构实地测评2次,正在整理相关测评数据进行排名,并已完成杏村西街、蓉城路、滨江公园等7处“席地而坐”试点区域命名授牌。交通秩序:常态化开展机动车违停“两个全覆盖”,主城区新增和补划机动车停车位3300个、非机动车线31000米。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督促清理7000余辆(次),新增单车专用停车位50个、补划单车位75处。违法建设:2023年度各县区(管委会)建成区范围内共拆除违法建设新增的3396.49㎡、存量19309.06㎡。11月27日池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主城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餐饮油烟:制定主城区整治各类方案,开展日常检查8000余人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64份,责令商户清洗净化设备1420余次。截至目前,主城区餐饮油烟重信重访餐饮企业37家,共投诉217次,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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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实现县城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完成 |
2022年12月,东至县、青阳县原生生活垃圾分别转运至枞阳、庐阳跨境协同焚烧处置,实现了我市原生生活垃圾过渡性“零填埋”。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东至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目前均完成主体厂房和配套设施建设,2023年底前投入运营,实现我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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