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进度安排 |
工作评价 |
第一季度进展情况 |
第二季度工作安排 |
104 |
加快打造最干净城市。
|
市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 |
一季度,印发《关于组织申报 2024年“最干净区域”的通知》,组织申报“最干净区域”名单。每月开展专项督导,形成督查通报,及时交办整改各类问题。每季度组织第三方机构实地测评和行业督查,每半年开展交叉互查,优化考核机制。力争年底前完成 50个“最干净区域”创建工作。
|
序时推进 |
1.明确申报区域。根据各地各单位自行申报情况,印发了《关于申报打造2024年度“最干净街道(乡镇)““最干净区域”工作的通知》,明确本年度申报打造“最干净区域”141处; 2.优化考核机制。印发《池州市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工作考核方案(修订稿)》,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方式和得分构成,形成科学、客观、全面的考核测评体系; 3.开展督查考核。共组织开展月度专项督查3次、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季度督查1次、第三方机构实地测评1次。目前正在整理第一季度考核得分情况; 4.强化宣传报道。会同市传媒中心开展宣传报道11次(正面宣传9次,负面曝光2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
1.按时序要求,组织开展月度专项督查、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季度督查、第三方机构实地测评以及安排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县区交叉互查; 2.加强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对打造“最干净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3.谋划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打造“最干净城市”工作调度会。 |
107 |
抓实抓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交通秩序、违法建设、餐饮油烟等问题治理。
|
市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 |
交通秩序方面:2月底前,摸底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资源,制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计划,完成第三代共享单车更换;持续开展僵尸车清理,发现一起拖离一起;年底前,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30%比例安装智能充电桩。违法建设方面:一季度,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项督查,建立数据月报告制度,动态掌握全市违法建设治理情况;二季度,落实《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主城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与属地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三季度,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对各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开展“回头看”,总结评价各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餐饮油烟方面:一季度,评估 2023 年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重点问题 整改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效。 二至三季度,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整治,确保达到整改进度。四季度,持续推进问题整 改,开展抽查核实,巩固整治成效。 |
序时推进 |
交通秩序方面:完成中心城区公共停车位摸排,制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施划计划,补划机动车停车位200余个;更换共享单车1800辆。违法建设方面:第一季度各县区(管委会)建成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新增拆除740.41平方米,存量拆除457.76平方米。 餐饮油烟方面:对 2023 年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对2023年重信重访、易反弹的重点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 |
交通秩序方面:持续督促单车企业完成第二代共享单车更新升级,安排专用停车位的补漆工作。违法建设方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主城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与属地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 餐饮油烟方面:结合“池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和“三整治一保障”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
123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
|
市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 |
一季度,核查上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推进落实治理工作月报制度。二季度,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治理规范化。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指导各地互查互评。四季度,开展“回头看”,进行工作总结评价。
|
序时推进 |
1、开展春节期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的专项督查,形成交办单落实整改;2、开展《池州市突出生态环保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涉农村生活垃圾2017年以来省级以上交办“回头看”;3、开展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导检查;4、2024年第一季度我市清运农村生活垃圾共计47610.97吨,其中焚烧47610.97吨,无害化处理率100%。 |
1、开展《池州市突出生态环保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规范化;3、督导属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