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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安徽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结合本市城市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安徽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皖法办发〔2020〕14号)。
四、主要内容
《公示办法》《记录办法》主要从制定目的和依据、定义概念、基本原则、部门职责、工作内容、程序规范、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形成了对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中基本问题的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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