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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制定背景
《安徽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明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核,旨在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为确保全市城市管理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我局制定了《池州市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安徽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皖政办〔2016〕55号)。
四、主要内容
共十五条,围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概念、事项、送审材料、审核程序等方面分别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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