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城市管理 |
标题: |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 文号: | 池城执〔2023〕33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4-21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科 | 咨询电话: | 0566-2629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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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城执〔2023〕33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20日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目 录
第一部分 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结合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2021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69号)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1〕222号)
(7)《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7〕第61号)
(8)《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条例》(皖政办〔2013〕41号)
(9)《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池政秘〔2020〕219号)
(10)《池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池政办秘〔2021〕66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城管执法局管辖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范围如下:
(1)超出市城管执法局下属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2)市城管执法局职能范围内需要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3)根据上级指示需要提供应急救援的生产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城管系统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在市城管执法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各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应当密切配合,有效处置城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
(3)相互协调,快速反应。
建立信息沟通和密切协作机制,保证城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分析判断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科学高效处置。
(4)依靠科技,规范管理。
采用先进技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防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以常态化的风险评估、预案编制、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为重点,做好预防预警工作。
1.5预案体系
市城管执法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如下图: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图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市城管执法局为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有效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研究、决策和部署,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图
应急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副组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同志
成 员: 由承担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处置职责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协助负责同志组成。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启动本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全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及时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级别,负责组织局系统生产
安全事故的处置、救援工作;
(4)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安委办),办公室设在公用事业科,局安委办是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和管理全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级别信息;
(3)综合协调、监督和指导各机关科室、直属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4)协调、指导全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学习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5)通过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生产安全事故的新闻信息工作。
2.2部门职责
各机关科室、直属单位都必须履行、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所管辖范围和管理的专业领域,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在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承担本单位和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中心的业务范围内的应急救援职责。
2.3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2.3.1现场应急指挥部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类别、现场的具体情况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现场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及相应专项预案,下达救援指令,指挥所有参与应急的部门、队伍进行应急工作,做出应急策略的有效应变。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省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市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
2.3.2基本应急行动组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为提高应急处置效率迅速展开救援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环节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八个基本应急行动组,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应急救援需要指挥相关应急行动组参与应急工作。各行动组基本成员及职责如下:
(1)现场协调组
组长:人事教育科负责人
组员:局人事教育科成员、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成员
主要职责:综合各种信息,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
告事件动态,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各专业应急机构、应急行动组、事发单位、专家和专业救援机构以及相关单位迅速开展救援工作等。
(2)应急救援组
组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组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抢救现场遇险人员和受伤人员,组织疏散和转移现场群众到安全地带,负责排除险情,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和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对事发现场的危害区域和危险源、污染源、传染源实施警戒,保护现场,对可疑人员、可疑物体实施监控,维持好事发现场交通秩序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秩序,组织运送救灾物资等工作。
(3)工程抢险组
组长:局市容环境管理科负责人
组员:局市容环境管理科成员
主要职责:迅速组织专业救援队伍、机械设备开展抢险救援,排除险情,恢复设施功能等工作。
(4)新闻宣传组
组长:局办公室负责人
组员:局办公室成员、档案室成员
主要职责:及时准确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发展及采取
处置工作的情况,组织草拟有关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事故涉及的毗邻单位通报有关信息。负责组织草拟有关安全事故的新闻稿,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和分阶段做好新闻发布会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局公用事业科负责人
组员:局公用事业科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迅速组织协调生产、采购、配送、调拨、监管、征用各类应急物资和抢险专用的机械设备等运送到事发现场。负责事发现场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饮用水源保护和供应,组织开展现场救护和抢救伤员,协调医疗机构运送伤员。
(6)交通运输组
组长:局考评督查科负责人
组员:局考评督查科成员
主要职责:组织调度局系统车辆和参与救援车辆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受伤人员、受灾人员、救援设备、救灾物资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7)环境保护组
组长: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人
组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成员
主要职责: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危险源、污染源种类以及对环境影响程度,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扩散,协调专业机构对污染源进行隔离警戒和消毒,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并负责开展卫生防疫等工作。
(8)善后处理组
组长: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组员:局政策法规科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对事故性质进行确定,对事故责任进行区分,并提出对事故处理及灾后重建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妥善安置好受灾人员生活,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制定灾后恢复和重建计划等。
各单位、各科室应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做到信息与资源共享,并做好与其他部门及下属单位应急预案衔接的有关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监测
3.1.1监测网络
局安委办设置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0566-2034129,并统
一协调各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
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发布安全生产监督、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网络通报体系,对重大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1.2监管
各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生产作业设备设施、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工程渣土处置运输、消防等领域的日常安全监管。
3.1.3监控
根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本部门范围内的重大风险点的监管责任,对重大风险点实施监控,建立监控台帐。事件主管部门和事发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局安委办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
3.2.1预警预防
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信息报送局安委办。局安委办将根据重大风险点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各单位、各部门对于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在上报局安委办的同时,分别报告分管安全生产和业务工作的局领导。险情较为明确的,由局安委办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召集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事态严重时,在采取正确应急措施进行前期处置的同时,应将应对方案、应急行动和事态发展等信息及时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
3.2.2预警级别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可以预警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具体分级见附件2),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发展,发布单位可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预警信息。
3.2.3预警发布
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及发展趋势及时做出必要的预警。预警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向可能受影响人群发布,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或通过广播、电视、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新媒体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特殊人群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预警内容包括:预警原因(事故或事故风险)、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3.2.4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重大风险点、关键设施检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停产撤人,组织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市城管执法局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不限于)措施:
(1)组织收集、分析事故险情信息,研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订预警行动方案,建立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2)组织协调涉险区域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或降低事故危害。必要时采取区域警戒和管制,疏散转移和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限制使用或关闭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
(3)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资源准备。
(4)及时发布事态信息,公布应急措施,回应社会关切。
3.2.5预警调整及解除
预警发布机构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警报,终
止预警行动,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措施。
4.应急响应
4.1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以及重大、较大、一般涉险事故(具体分级见附件1)。
4.2事故报告
(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立即开展现场救援处置,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发地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需要政府提供应急支援的,应当立即报告。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需要上级支援的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4)事故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及初步原因,责任主体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信息,事故已
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
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特殊情况,可先做简要报告或电话报告,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随时续报。
4.3事故单位应急处置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下列(不限于)应急救援措施:
(1)迅速、科学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2)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3)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建议;
(6)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4.4分级响应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事故发生的等级和类别,按规定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指导实施应急救援。
一、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事发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
急预案,按预案涉及的组织机构各负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注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进行应急救援。
二、ⅲ级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事故(ⅲ级)时,启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及市有关部门,具体应急处置按市人民政府预案进行。
三、ⅲ级以上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以上事故(ⅰ级、ⅱ级)时,启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及市有关部门,具体应急处置按上级单位预案进行。
4.5先期处置
接事故报告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在向相关上级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权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一旦不能有效控制事故状态发展,应立即启动本预案,通知有关人员到位,协助进行事故处置。
(1)根据有关要求,向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
(2)与事故现场建立联系,准备事故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需要时提供给救援现场。
(3)与相关企业取得联系,以获取必要的k8凯发天生赢家的技术支持。
(4)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前往现场处置事
故。
4.6未达到响应启动条件
若未达到响应启动条件,应急领导小组可作出预警启动的决策,做好响应准备,实时跟踪事态发展。
4.7达到响应启动条件
4.7.1响应程序 启动条件
(1)接报事故报告。
(2)跨行政分区需要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3)接到上级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系统内发生较大事故的。
(5)执行其他专项应急预案时需要启动本预案的。
4.7.2响应程序 启动准备
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程序:
(1)对不同来源的事故信息进行核实。并采集相关信息,包括:事故单位情况、事故致因物、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
(2)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及采集到的事故基本数据与信息。
(3)通知有关专家、救援队伍、相关应急单位到位,做好应急准备。
(4)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
(5)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4.7.3预案启动
本预案的启动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综合协调组织应急实施,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经过对警情综合判断后报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工作。
(2)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3)及时开通与各部门、事故发生地的应急现场领导小组、相关专业应急机构的通讯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人员要及时上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指挥机构。
(6)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应急响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
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9.1现场指挥
为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启动ⅳ级以上响应后,成立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各有关部门、事发企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救援队伍负责人、专家等人员参加的应急救援现场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协调有关保障、支援工作,及时向上级应急组织机构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上级应急救援现场领导小组成立后,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建议,开设统一的救援队伍集结点、物资接收点和分发点、新闻发布中心,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到达事故现场的各方应急力量要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统一指挥调度,严格遵守现场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
应急救援现场领导小组在组织前期处置的事故企业单位现场指挥机构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调整或设立下列(不限于)工作组:
(1)现场应急处置组:由预案中应急救援组牵头,生态环境、消防救援、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单位参加,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与救援。
(2)现场医疗抢险组:由预案中工程抢险组牵头,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等工作。
(3)现场治安管理组:由预案中现场协调组牵头,组织协调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实施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依法侦查涉嫌犯罪行为等。
(4)现场处置保障组:由预案中后期保障组牵头,负责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资金、交通、通信、电力的供应,负责群众紧急疏散安置以及应急救援人员和疏散安置人员的生活保障等。
(5)现场综合组:由预案中善后处理组牵头,新闻宣传组、应急管理局参加,负责事故信息综合整理及报送、发布以及媒体接待、事故处置综合协调、重要事项记录和相关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6)专家组:由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组成,负责研究救援方案,提供技术咨询论证,提出处置技术措施,供决策参考。
预案未启动响应,不成立应急救援现场领导小组,由事故企业的应急救援现场领导小组负责现场指挥。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应急救援现场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应急救援现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全防护工作:
(1)督促事故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划定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应急救援现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信息发布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相关信息。未经应急救援现场领导小组批准,参与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1)突发事故现场搜救工作已经完成。
(2)受伤人员已撤离、 疏散。
(3)伤亡人员已经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
(4)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周边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和安置措施。
(5)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次生灾害的风险。
4.11.2 应急结束程序
经突发事故现场指挥部确认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结束应急。
5后期处置
事发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配合事发单位以及相关部门,会同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督促
事发单位及时通知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
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级分别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直属单位应协助配合,落实上级调查组提出的改进建议,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6.保障措施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队伍的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应急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
社会应急力量和应急装备物资调查,建立健全局应急资源信息
数据库,完善应急物资信息管理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
局安委办应协调可利用交通工具,了解各单位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等,制定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的交通运输保障。
掌握本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医疗救护机构的资源信息。
各直属单位应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现场执法力量的调遣和现场秩序维护及治安保障工作。
各直属单位必须明确现有应急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将物资储备的信息数据报局安委办。
局财务管理部门要保障生产安全事故急需的费用,优先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同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及供给渠道予以解决。
应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安全生产应急专家信息。
7.附则
7.1.1宣传
局各单位、各科室及直属单位有关部门应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同时要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7.1.2培训
局安委会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也可利用安全宣传片、板报、下发安全资料及课堂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各直属单位应根据实际开展应急管理和救援培训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来源、生产安全事故的现状、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等级、发布单位或者发布人及发布时间。
生产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领导的指示批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伤亡和损失情况;应急处置成效及目前状况;宣布应急结束,撤销现场指挥机构;善后处置和恢复工作情况;发布单位或者发布人及发布时间。
按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要求, 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需要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本预案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部分 专项应急预案
一、渣土运输处置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二、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三、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四、户外广告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五、市容环境卫生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六、执法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七、网络舆情专项应急预案
八、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渣土运输处置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本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池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发生的渣土运输处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当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或者超出本预案处理能力时,需及时汇报相关救援部门寻求支援。本专项应急预案部分内容参照综合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渣土运输处置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处理主城区内渣土运输处置事故的应急行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损害结果及影响力,决定是否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协调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事故的有关事宜;负责向上级报告事件详情,贯彻上级的处理意见;
(4)负责事故的信息发布、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的审议工
作;分析总结渣土运输处置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由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小组组成;下设渣土运输处置事故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支队。
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准确掌握事故级别信息;
(2)综合协调、监督和指导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市执法支队负责人
组员:执法支队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保证迅速、准确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信息并通知所有关键人员;(2)保证应急指挥和应急响应联系畅通;(3)当事故对周边单位可能造成威胁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周边单位发出警报,通知附近人员紧急疏散;(4)当事故扩大需要外界单位协助救援时,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及时申请外部支援。
(二)疏散引导组
组长:市容环境管理科负责人
组员:市容科、执法支队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建立警戒区域,记录进入事故区域人数,实行交通管制;(2)发出紧急撤离和紧急疏散指令;(3)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引导其他支持人员至事故现场。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人
组员:环卫处、侨银环保、指挥中心、市容科、公用事业科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负责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护理工作,并观察其伤情发展;(2)负责对重伤、伤情恶化人员进行临时救治和监护工作,并委派人员护送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紧急情况下委派专车护送;(3)当外部医疗救护力量到达现场时,积极配合协助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抢险救援组
组长:公用事业科负责人
组员:执法支队、环卫处、公用事业科、侨银环保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做好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的工作;(2)配合相关人员进行救人和现场抢修工作;(3)事后参与现场事故调查,协助事故总结。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组员:环卫处、侨银环保、办公室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及时为现场行动小组提供必要的物资及人力辅助;(2)行动前检查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完好性;(3)积极配合各小组的救援行动。
1.4.1预警启动
池州市主城区内一旦发生渣土运输处置事故,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刻告知当日局值班领导及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由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启动该专项应急预案,并通知各应急小组成员就位,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及时联系附近医疗、消防单位进行增援。
预警信息主要发布方式有电话、对讲机等。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1.4.2信息上报
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刻告知当日局值班领导及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应急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需要外界支援的立即请求支援。
局内部报告与通知内容为:
(1)事故发生时间;
(2)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
(3)事故种类、事故状态(现状描述);
(4)事故发展状态,可能造成的二次伤害。
人员报告时应简明扼要、口齿清楚。
若事态严重,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电话报告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局对外报告与通知内容为: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1.4.3资源协调
资源协调包括人力资源协调和物资资源协调,应急救援启动后,后勤保障组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部署,有效组织周边及其他内部人力及物资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支援工作。如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派专人拨打电话向附近医疗机构、主管部门、消防单位等请求支援。
1.4.4信息公开
局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在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小组应及时搜集事故初步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本着有利于事故应急救援开展的原则统一发布内容,及时以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发放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外发布,满足公众知情权,掌握舆论发布主动权,防止谣言散布,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按照政府相关预案发布信息,局内部通过电话、会议等渠道予以公告。
局办公室应及时关注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动态,遇各类新闻媒体先期公布带有不良影响的不实报道,由办公室及时与报道单位进行联系沟通、更正,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1.5处置措施
1.5.1应急处置原则
(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优先;
(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3)保护环境优先。
1.5.2应急处置措施
1.人身伤亡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车辆司机或随车人员在进行现场抢救的同时,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单位应急救援人员抢救,同时拨打120救护和拨打110交警,必要时拨打119。
应急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后,对现场进行警戒,应选择大型车辆与道路垂直(45度角,距肇事车辆应20米左右)停靠,依靠车身构筑安全屏障。警示灯保持开启,设立两道警戒线。按照规定,外圈应当在抢险车后方100到150米(实际情况按需设置,尤其是雾天、雨天的恶劣天气,更应注意)外设立三角警戒标志;内圈围绕事故现场设立警戒桶,并配合交通警察疏导交通以确保救援人员在处置过程中的安全,必要时可以将道路封闭,避免发生次生安全事故。若伤者四肢部位发生伤害,人员意识清醒,需进行初期问诊,骨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出血需先消毒后止血包扎;受伤人员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如情况复杂,需要专业工具,则对伤者进行生命维持,控制责任人,待交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配合进行抢救。
2.非人身伤亡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车辆司机或随车人员立即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开展救援,同时拨打110交警,必要时拨打119。
应急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后,对现场进行警戒,警戒方式方法如上文所述。待警戒完成后,调集铲车、挖机、渣土车等工程车辆对现场倾翻渣土进行处理,向交警汇报现场情况,并保留现场影像证据,征求交警同意后尽可能开走事故车辆避免长时间影响交通。
3.渣土违规倾倒事故处置措施
渣土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警戒,必要时请求市执法支队协助,待警戒完成后,就近调集渣土企业铲车、挖机、渣土车等工程车辆对现场倾翻渣土进行处理,并开展现场侦查,为后续责任追究保留必要影像资料证据。
4、渣士受纳场滑坡事故处置措施
(1)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第一时间设置现场警戒,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警戒线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原则上应处于受纳场规划红线外。
(2)统计人员伤亡情况,根据已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核对人数,如人数不对,立即开展现场抢救。
(3)清理救援通道后,查找人员可利用生命探测仪开展地毯式排查,调集无人机等现场测绘,可结合光学雷达、地质雷达,高密度电法等高科技手段探测,对被埋区域人员进行定位开展救援,人员抢救由专业医疗人员进行,现场急救人员可辅助抢救。
(4)就近征集土地开辟临时弃土受纳场,增加外运泥土汽
车单车载重,就地利用砖石渣土铺通道路,改善现场作业条件,提高泥土外运效率。就近调配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设备开展清运作业。
(5)在组织开展现场搜救工作的同时,协调专家对现场进行分析,评估再次发生灾害的可能性,对滑坡事故现场山体进行实时监测,严密防范二次滑坡。
(6)针对滑坡区域“残留体”出现裂缝现象,开展“削坡”作业,加强实时监测,防止发生二次滑坡。
1.6应急保障
应急保障内容同综合应急预案。
二、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本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池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当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或者超出本预案处理能力时,需及时汇报相关救援部门寻求支援。本专项应急预案部分内容参照综合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自然灾害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了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处理主城区内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行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件的损害结果及影响力,决定是否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协调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事故的有关事宜;负责向上级报告事件详情,贯彻上级的处理意见;
(4)负责事故的信息发布、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的审议工作;分析总结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由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小组组成;下设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用事业科。
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准确掌握事故级别信息;
(2)综合协调、监督和指导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人
组员:指挥中心、环卫处、市容科、侨银环保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保证迅速、准确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信息并通知所有关键人员;(2)保证应急指挥和应急响应联系畅通;(3)当事故对周边单位可能造成威胁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周边单位发出警报,通知附近人员紧急疏散;(4)当事故扩大需要外界单位协助救援时,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及时申请外部支援。
(二)疏散引导组
组长:市容环境管理科负责人
组员:市容科、环卫处、侨银环保、指挥中心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建立警戒区域,记录进入事故区域人数,
实行交通管制;(2)发出紧急撤离和紧急疏散指令;(3)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引导其他支持人员至事故现场。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局公用事业科负责人
组员:公用事业科、办公室、执法支队、环卫处、指挥中心、市容科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负责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护理工作,并观察其伤情发展;(2)负责对重伤、伤情恶化人员进行临时救治和监护工作,并委派人员护送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紧急情况下委派专车护送;(3)当外部医疗救护力量到达现场时,积极配合协助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抢险救援组
组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组员:执法支队、环卫处、指挥中心、侨银环保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做好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的工作;(2)配合相关人员进行救人和现场抢修工作;(3)事后参与现场事故调查,协助事故总结。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人事教育科负责人
组员:环卫处、侨银环保、办公室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及时为现场行动小组提供必要的物资及人力辅助;(2)行动前检查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完好性;(3)积极配合各小组的救援行动。
2.4.1预警启动
池州市主城区内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刻告知当日局值班领导及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由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启动该专项应急预案,并通知各应急小组成员就位,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及时联系附近医疗、消防单位进行增援。
预警信息主要发布方式有电话、对讲机等。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2.4.2信息上报
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刻告知当日局值班领导及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应急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需要外界支援的立即请求支援。
局内部报告与通知内容为:
(1)事故发生时间;
(2)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
(3)事故种类、事故状态(现状描述);
(4)事故发展状态,可能造成的二次伤害。
人员报告时应简明扼要、口齿清楚。
若事态严重,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电话报告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局对外报告与通知内容为: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4.3资源协调
资源协调包括人力资源协调和物资资源协调,应急救援启动后,后勤保障组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部署,有效组织周边及其他内部人力及物资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支援工作。如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派专人拨打电话向附近医疗机构、主管部门、消防单位等请求支援。
2.4.4信息公开
局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在事故发生后,
事故调查小组应及时搜集事故初步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本着有利于事故应急救援开展的原则统一发布内容,及时以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发放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外发布,满足公众知情权,掌握舆论发布主动权,防止谣言散布,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按照政府相关预案发布信息,局内部通过电话、会议等渠道予以公告。
局办公室应及时关注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动态,遇各类新闻媒体先期公布带有不良影响的不实报道,由办公室及时与报道单位进行联系沟通、更正,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5处置措施
2.5.1应急处置原则
(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优先;
(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3)保护环境优先。
2.5.2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大雪天气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及时发布抗雪救灾信息,监督“门前三包”责任落实,督促各大商场、农贸市场、沿街商户等将门前雪清扫干净,防止积雪融化结冰。
(2)安排专人负责对市政设施、户外广告、店招标牌、环
卫设施设备进行地毯式排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3)做好作业车辆雨雪防冻、车辆安检工作,随时应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督促侨银环保公司及时做好铲冰除雪工作,快速恢复交通。
(4)后勤人员负责防冻除雪设备调度、物资储备等后勤保障工作,一旦出现较大雪情,确保物资能够及时调配,严格执行应急值守相关纪律规定,确保指挥调度政令畅通。
(5)当抢险救灾人员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进行人员调度,果断组织其他有关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灾工作。
2.6应急保障
应急保障内容同综合应急预案。
三、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1适用范围
本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池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各垃圾转运站发生的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当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或者超出本预案处理能力时,需及时汇报相关救援部门寻求支援。本专项应急预案部分内容参照综合应急预案。
3.2应急组织机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了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处理主城区内各垃圾转运站有限空间事故的应急行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损害结果及影响力,决定是否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协调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事故的有关事宜;负责向上级报告事件详情,贯彻上级的处理意见;
(4)负责事故的信息发布、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的审议工作;分析总结有限空间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由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小组组成;下设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卫处。
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准确掌握事故级别信息;
(2)综合协调、监督和指导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3.3应急小组成员及职责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市环卫处负责人
组员:环卫处、指挥中心、侨银环保、皖能公司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保证迅速、准确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信息并通知所有关键人员;(2)保证应急指挥和应急响应联系畅通;(3)当事故对周边单位可能造成威胁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周边单位发出警报,通知附近人员紧急疏散;(4)当事故扩大需要外界单位协助救援时,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及时申请外部支援。
(二)疏散引导组
组长:公用事业科负责人
组员:公用事业科、环卫处、侨银环保、皖能公司为主要
成员。
主要职责:(1)建立警戒区域,记录进入事故区域人数,实行交通管制;(2)发出紧急撤离和紧急疏散指令;(3)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引导其他支持人员至事故现场。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市容科管理处负责人
组员:环卫处、侨银环保、皖能公司、市容科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负责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护理工作,并观察其伤情发展;(2)负责对重伤、伤情恶化人员进行临时救治和监护工作,并委派人员护送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紧急情况下委派专车护送;(3)当外部医疗救护力量到达现场时,积极配合协助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抢险救援组
组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组员:执法支队、环卫处、皖能公司、侨银环保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做好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的工作;(2)配合相关人员进行救人和现场抢修工作;(3)事后参与现场事故调查,协助事故总结。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组员:环卫处、侨银环保、皖能公司、办公室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及时为现场行动小组提供必要的物资及人力辅助;(2)行动前检查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完好性;(3)积极配合各小组的救援行动。
3.4响应启动
3.4.1预警启动
池州市主城区环卫作业区内一旦发生有限空间事故,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刻告知当日局值班领导及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由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启动该专项应急预案,并通知各应急小组成员就位,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及时联系附近医疗、消防单位进行增援。
预警信息主要发布方式有电话、对讲机等。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3.4.2信息上报
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刻告知当日局值班领导及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应急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需要外界支援的立即请求支援。
局内部报告与通知内容为:
(1)事故发生时间;
(2)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
(3)事故种类、事故状态(现状描述);
(4)事故发展状态,可能造成的二次伤害。
人员报告时应简明扼要、口齿清楚。
若事态严重,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电话报告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局对外报告与通知内容为: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4.3资源协调
资源协调包括人力资源协调和物资资源协调,应急救援启动后,后勤保障组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部署,有效组织周边及其他内部人力及物资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支援工作。如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派专人拨打电话向附近医疗机构、主管部门、消防单位等请求支援。
3.4.4信息公开
局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在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小组应及时搜集事故初步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本着有利于事故应急救援开展的原则统一发布内容,及时以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发放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外发布,满足公众知情权,掌握舆论发布主动权,防止谣言散布,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按照政府相关预案发布信息,局内部通过电话、会议等渠道予以公告。
局办公室应及时关注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动态,遇各类新闻媒体先期公布带有不良影响的不实报道,由办公室及时与报道单位进行联系沟通、更正,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5处置措施
3.5.1应急处置原则
(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优先;
(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3)保护环境优先。
3.5.2应急处置措施
当出现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后,在指挥协调事故单位在进行现场抢救的同时,必要时可以安排人员将事故发生地周边进行封闭,避免发生次生安全事故。
当有限空间内的伤者四肢部位发生伤害,人员意识清醒,需进行初期问诊,出现骨折时必须先固定后搬运,出血需先消毒后止血包扎。若受伤人员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如情况复杂,需要专业工具,则对伤者进行生命维持,待120急救和公安、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配合进行抢救。
若有限空间内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后,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迅速将污染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转移至毒害源上风向的安全区域,以免毒物的进一步侵入;在进行现场应急处置的同时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正确穿着、佩带安全防护用具,并做好监护监督工作。在可能产生窒息性有毒气体区域进行救治时,必须佩带防毒面具,并给予被救治者相应防护装备。
3.6应急保障
应急保障内容同综合应急预案。
四、户外广告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4.1适用范围
本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因自身运行、灾害性天气或以及第三方原因影响,对社会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和人员财产造成危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当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或者超出本预案处理能力时,需及时汇报相关救援部门寻求支援。本专项应急预案部分内容参照综合应急预案。
4.2应急组织机构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了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处理主城区内户外广告事故的应急行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件的损害结果及影响力,决定是否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协调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事故的有关事宜;负责向上级报告事件详情,贯彻上级的处理意见;
(4)负责事故的信息发布、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的审议工作;分析总结户外广告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由应急抢险组、卫生保洁组、后勤保障组、督查组等四个小组组成;下设户外广告事故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环境管理科。
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准确掌握事故级别信息;
(2)综合协调、监督和指导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4.3应急小组成员及职责
(一)应急抢险组
组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组员:执法支队、市容科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负责户外广告安全应急抢险的现场组织和实施工作;(2)做好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的工作;(3)配合相关人员进行救人和现场抢修工作;(4)事后参与现场事故调查,协助事故总结。
(二)疏散引导组
组长:市容环境管理科负责人
组员:公用事业科、环卫处、侨银环保、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建立警戒区域,记录进入事故区域人数,实行交通管制;(2)发出紧急撤离和紧急疏散指令;(3)负
责人员紧急疏散,引导其他支持人员至事故现场。
(三)卫生保洁组
组长: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人
组员:环卫处、市容科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险情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局公用事业科负责人
组员:公用事业科、环卫处、办公室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及时为现场行动小组提供必要的物资及人力辅助;(2)行动前检查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完好性;(3)积极配合各小组的救援行动。
4.4响应启动
4.4.1预警启动
池州市主城区内一旦发生户外广告事故,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刻告知当日局值班领导及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由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启动该专项应急预案,并通知各应急小组成员就位,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及时联系附近医疗、公安、消防单位进行增援。
预警信息主要发布方式有电话、对讲机等。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
响范围、警示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4.4.2信息上报
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刻告知当日局值班领导及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应急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需要外界支援的立即请求支援。
局内部报告与通知内容为:
(1)事故发生时间;
(2)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
(3)事故种类、事故状态(现状描述);
(4)事故发展状态,可能造成的二次伤害。
人员报告时应简明扼要、口齿清楚。
若事态严重,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电话报告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局对外报告与通知内容为: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4.3资源协调
资源协调包括人力资源协调和物资资源协调,应急救援启动后,后勤保障组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部署,有效组织周边及其他内部人力及物资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支援工作。如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派专人拨打电话向附近医疗机构、主管部门、消防单位等请求支援。
4.4.4信息公开
局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在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小组应及时搜集事故初步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本着有利于事故应急救援开展的原则统一发布内容,以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发放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外发布,满足公众知情权,掌握舆论发布主动权,防止谣言散布,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按照政府相关预案发布信息,局内部通过电话、会议等渠道予以公告。
局办公室及时关注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动态,遇各类新闻媒体先期公布带有不良影响的不实报道,由办公室及时与报道单位进行联系沟通、更正,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4.5处置措施
4.5.1应急处置原则
(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优先;
(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3)保护环境优先。
4.5.2应急处置措施
(1)当发生广外广告事故时(有户外广告和招牌坍塌对社会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和人员财产造成危害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收到消息后立即了解情况并电话报告副组长和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指令迅速启动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职责到岗参与实施抢险,组长到岗指挥,应积极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理工作。
(2)实施抢险救援时,各有关成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分工负责,迅速行动,处置果断,其他配合部门要密切协同,加强合作提高事故处理现场效率。
(3)各有关成员要落实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再次发生二次意外事故,特别是进入事故第一现场范围内的抢险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严禁个人单独擅自行动。
4.6应急保障
应急保障内容同综合应急预案。
五、市容环境卫生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本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池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发生的市容环境卫生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当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或者超出本预案处理能力时,需及时汇报相关救援部门寻求支援。本专项应急预案部分内容参照综合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市容环境卫生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了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处理主城区内各类市容环境卫生突发事故的应急行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件的损害结果及影响力,决定是否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协调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事故的有关事宜;负责向上级报告事件详情,贯彻上级的处理意见;
(4)负责事故的信息发布、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的审议工
作;分析总结市容环境卫生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由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小组组成;下设市容环境卫生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环境管理科。
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准确掌握事故级别信息;
(2)综合协调、监督和指导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市环卫处负责人
组员:指挥中心、环卫处、市容科、侨银环保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保证迅速、准确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信息并通知所有关键人员;(2)保证应急指挥和应急响应联系畅通;(3)当事故对周边单位可能造成威胁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周边单位发出警报,通知附近人员紧急疏散;(4)当事故扩大需要外界单位协助救援时,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及时申请外部支援。
(二)疏散引导组
组长:市容环境管理科负责人
组员:公用事业科、环卫处、侨银环保、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建立警戒区域,记录进入事故区域人数,实行交通管制;(2)发出紧急撤离和紧急疏散指令;(3)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引导其他支持人员至事故现场。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公用事业科负责人
组员:环卫处、侨银环保、指挥中心、公用事业科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负责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护理工作,并观察其伤情发展;(2)负责对重伤、伤情恶化人员进行临时救治和监护工作,并委派人员护送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紧急情况下委派专车护送;(3)当外部医疗救护力量到达现场时,积极配合协助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抢险救援组
组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组员:执法支队、环卫处、指挥中心、侨银环保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做好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的工作;(2)配合相关人员进行救人和现场抢修工作;(3)事后参与现场事故调查,协助事故总结。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组员:环卫处、侨银环保、办公室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及时为现场行动小组提供必要的物资及人力辅助;(2)行动前检查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完好性;(3)积极配合各小组的救援行动。
5.4.1预警启动
池州市主城区内一旦发生市容环境卫生突发事故,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刻告知当日局值班领导及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由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启动该专项应急预案,并通知各应急小组成员就位,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及时联系附近医疗、消防单位进行增援。
预警信息主要发布方式有电话、对讲机等。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5.4.2信息上报
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刻告知当日局值班领导及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应急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需要外界支援的立即请求支援。
局内部报告与通知内容为:
(1)事故发生时间;
(2)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
(3)事故种类、事故状态(现状描述);
(4)事故发展状态,可能造成的二次伤害。
人员报告时应简明扼要、口齿清楚。
若事态严重,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电话报告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局对外报告与通知内容为: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4.3资源协调
资源协调包括人力资源协调和物资资源协调,应急救援启动后,后勤保障组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部署,有效组织周边及其他内部人力及物资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支援工作。如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派专人拨打电话向附近医疗机构、主管部门、消防单位等请求支援。
5.4.4信息公开
局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在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小组应及时搜集事故初步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本着有利于事故应急救援开展的原则统一发布内容,及时以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发放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外发布,满足公众知情权,掌握舆论发布主动权,防止谣言散布,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按照政府相关预案发布信息,局内部通过电话、会议等渠道予以公告。
局办公室应及时关注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动态,遇各类新闻媒体先期公布带有不良影响的不实报道,由办公室及时与报道单位进行联系沟通、更正,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5.1应急处置原则
(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优先;
(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3)保护环境优先。
5.5.2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台风时应急处置措施
(1)在台风停止后,及时增加保洁力量,对道路进行突击保洁。部分区域保洁力量仍不足的,应立即向市容环境管理科
报告。
(2)在台风期间,应依照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起用应急运输队伍,保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
(3)焚烧厂在台风期间应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尽可能将料坑中的垃圾进行焚烧,留出容量以备应急进料。焚烧厂应急进料后,应依照技术可行性,适当增加每日焚烧量,及时应急处理。
(4)台风警报解除后,池州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应急力量进行突击驳运处置。
(5)在接到台风即将到达本市的气象预报时,应及时调整粪便清运班次,对在台风期间可能满溢的化粪池、蓄粪池进行突击抽吸,减少在台风期间发生满溢的可能。
(6)在台风期间,应事先预备临时生活垃圾中转点,确保3天的生活垃圾临时堆积。
2.发生暴雨时应急处置措施
(1)各区在暴雨停止后,及时增加保洁力量,对道路进行突击保洁。部分区域保洁力量仍不足的,应立即向市容环境管理科报告,
(2)暴雨停止后,池州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对积压的垃圾及时清理、转运。
(3)在接到暴雨即将到达本市的气象预报时,应及时调整
粪便清运班次,对在台风期间可能满溢的化粪池、蓄粪池进行突击抽吸,减少在暴雨期间发生满溢的可能。
(4)在暴雨期间,应事先预备临时生活垃圾中转点,确保3天的生活垃圾临时堆积。
3.发生大雪时事故处置措施
(1)道路保洁应急队伍出动全部铲雪车、铲雪装备,散布融雪剂,加强都市要紧道路积雪和结冰清除工作。
(2)视积雪、结冰的清除情况,适时动员社会力量加快道路积雪和结冰的清除速度。
(3)埋填场野外作业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4)生活垃圾、粪便运输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运输车应采取有效防滑措施保障安全。
应急保障内容同综合应急预案。
六、执法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本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池州市主城区范围内执法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当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或者超出本预案处理能力时,需及时汇报相关救援部门寻求支援。本专项应急预案部分内容参照综合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执法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了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处理主城区内各类执法突发事故的应急行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件的损害结果及影响力,决定是否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协调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事故的有关事宜;负责向上级报告事件详情,贯彻上级的处理意见;
(4)负责事故的信息发布、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的审议工作;分析总结执法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由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小组组成;下设执法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支队。
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准确掌握事故级别信息;
(2)综合协调、监督和指导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市执法支队负责人
组员:执法支队、指挥中心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保证迅速、准确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信息并通知所有关键人员;(2)保证应急指挥和应急响应联系畅通;(3)当事故对周边单位可能造成威胁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周边单位发出警报,通知附近人员紧急疏散;(4)当事故扩大需要外界单位协助救援时,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及时申请外部支援。
(二)疏散引导组
组长:市容科负责人
组员:市容科、环卫处、执法支队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建立警戒区域,记录进入事故区域人数,
实行交通管制;(2)发出紧急撤离和紧急疏散指令;(3)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引导其他支持人员至事故现场。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公用事业科负责人
组员:环卫处、公用事业科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负责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护理工作,并观察其伤情发展;(2)负责对重伤、伤情恶化人员进行临时救治和监护工作,并委派人员护送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紧急情况下委派专车护送;(3)当外部医疗救护力量到达现场时,积极配合协助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组员:办公室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及时为现场行动小组提供必要的物资及人力辅助;(2)行动前检查好行动所需物资的完好性;(3)积极配合各小组的应急行动。
6.4.1预警启动
池州市主城区内一旦发生执法突发事故,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刻告知当日局值班领导及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由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启动该专项应急预案,并通知各应急小组成员就位,开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及时联系附近医疗、消防单位进行增援。
预警信息主要发布方式有电话、对讲机等。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6.4.2信息上报
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刻告知当日局值班领导及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应急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需要外界支援的立即请求支援。
局内部报告与通知内容为:
(1)事故发生时间;
(2)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
(3)事故种类、事故状态(现状描述);
(4)事故发展状态,可能造成的二次伤害。
人员报告时应简明扼要、口齿清楚。
若事态严重,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电话报告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局对外报告与通知内容为: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4.3资源协调
资源协调包括人力资源协调和物资资源协调,应急救援启动后,后勤保障组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部署,有效组织周边及其他内部人力及物资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支援工作。如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派专人拨打电话向附近医疗机构、主管部门、消防单位等请求支援。
6.4.4信息公开
局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在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小组应及时搜集事故初步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本着有利于事故应急救援开展的原则统一发布内容,及时以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发放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外发布,满足公众知情权,掌握舆论发布主动权,防止谣言散布,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按照政府相关预案发布信息,局内部通过电话、会议等渠道予以公告。
局办公室应及时关注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动态,
遇各类新闻媒体先期公布带有不良影响的不实报道,由办公室及时与报道单位进行联系沟通、更正,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6.5.1应急处置原则
(1)现场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优先;
(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3)保护环境优先。
6.5.2应急处置措施
城管执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应根据管理过程中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的高低确定为一级、二级、三级。
(1)三级应急处置:执法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违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章)行为,对其进行教育、规劝其及时改正,但当事人拒不改正、且情绪暴躁,并与执法人员发生激烈争吵,这时应立即启用三级应急处置方案,执法人员应向中队应急处置分队报告情况,应急处置分队接到报告后应五分钟内赶到现场,着力平息当事人与执法人员的争吵,防止事态扩大,并组织人员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及基本情况,然后根据双方是否具有过错行为进行依法公正地协调处理,直至事件处理完毕为止。
(2)二级应急处置:当事人经过中队应急处置分队现场协调处理后,情绪仍不能得到控制,进而产生谩骂、出现对执法人员推撞、撕破服装等,引起居民群众的围观。应急处置分队发现事态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应立即向中队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中队领导接到报告后赶到现场带领队员立即隔开冲突人员,同时报告执法支队。由执法支队迅速联系其他中队应急处置分队五分钟内赶到现场,尽快平息当事人不满情绪,先行疏导化解后,事件处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进行依法公正地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进行处理后做好立案存档,以备后用。
(3)一级应急处置:经过二级应急处置,发现当事人的抵抗情绪根本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况且围观的居民群众也与当事人一起参与对执法人员进行谩骂、冲突,毁坏执法车辆直至暴力抗法时,支队领导应立即向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态的严重情况,并马上报警,由公安机关实行强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由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出面,在请示片区领导后,会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进行处理。
应急保障内容同综合应急预案。
七、网络舆情专项应急预案
本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系统被国内外网络媒体登载有对本单位本部门行业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群众生产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信息,或对本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为了规范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了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处理有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络舆情的应急行动,网络舆情发生后,根据其事件的损害结果及影响力,决定是否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协调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事故的有关事宜;负责向上级报告事件详情,贯彻上级的处理意见;
(4)负责事故的信息发布、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的审议工
作;分析总结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由通讯联络组和应急行动组两个小组组成;下设网络舆情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局办公室。
(1)通讯联络组:
组长:局办公室负责人
组员:局办公室成员
主要职责:收集、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2)应急行动组
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
组员:局各科室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7.4.1预警启动
局属各单位对本科室可能引发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城管信息中心要做好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控等工作。
7.4.2信息上报
局属各单位发现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报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于发现后三小时内以单位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跟帖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或答疑释惑,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7.4.3资源协调
资源协调包括人力资源协调和物资资源协调,应急处置启动后,应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部署,有效组织周边及其他内部人力及物资资源,及时对网络舆情平复、消除工作进行支援。
7.4.4信息公开
局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在网络舆情发生后,局办公室应及时搜集事故初步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本着有利于平复网络舆情的原则统一发布内容,及时以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发放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外发布,满足公众知情权,掌握舆论发布主动权,防止谣言散布,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由地方党委、政府
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按照政府相关预案发布信息,局内
部通过电话、会议等渠道予以公告。
局办公室应及时关注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动态,遇各类新闻媒体先期公布带有不良影响的不实报道,由办公室及时与报道单位进行联系沟通、更正,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7.5处置措施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职能科室、局属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
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7.6应急保障
应急保障内容同综合应急预案。
八、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本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当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或者超出本预案处理能力时,需及时汇报相关救援部门寻求支援。本专项应急预案部分内容参照综合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了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处理火灾事故的应急行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件的损害结果及影响力,决定是否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2)研究制定应对火灾事故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组织指挥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协调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事故的有关事宜;负责向上级报告事件详情,贯彻上级的处理意见;
(4)负责事故的信息发布、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的审议工作;分析总结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由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
组、医疗救护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小组组成;下设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档案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准确掌握火灾事故级别信息;
(2)综合协调、监督和指导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局办公室负责人
组员:局办公室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保证迅速、准确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信息并通知所有关键人员;(2)保证应急指挥和应急响应联系畅通;(3)当事故对周边单位可能造成威胁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周边单位发出警报,通知附近人员紧急疏散;(4)当事故扩大需要外界单位协助救援时,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及时申请外部支援。
(二)疏散引导组
组长:市容科负责人
组员:市容科、人事科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建立警戒区域,记录进入事故区域人数,实行交通管制;(2)发出紧急撤离和紧急疏散指令;(3)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引导其他支持人员至事故现场。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公用事业科处负责人
组员:环卫处、公用事业科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负责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护理工作,并观察其伤情发展;(2)负责对重伤、伤情恶化人员进行临时救治和监护工作,并委派人员护送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紧急情况下委派专车护送;(3)当外部医疗救护力量到达现场时,积极配合协助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抢险救援组
组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组员:执法支队、环卫处、市容科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做好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的工作;(2)配合相关人员进行救人和现场灭火工作;(3)事后参与现场事故调查,协助事故总结。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人事教育科负责人
组员:人事教育科、办公室为主要成员。
主要职责:(1)及时为现场行动小组提供必要的物资及人力辅助;(2)行动前检查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完好性;(3)积极配合各小组的救援行动。
8.4响应启动
8.4.1预警启动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刻告知当日局值班领导及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由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启动该专项应急预案,并通知各应急小组成员就位,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及时联系附近医疗、消防单位进行增援。
预警信息主要发布方式有电话、对讲机等。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8.4.2信息上报
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刻告知当日局值班领导及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应急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需要外界支援的立即请求支援。
局内部报告与通知内容为:
(1)事故发生时间;
(2)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
(3)事故种类、事故状态(现状描述);
(4)事故发展状态,可能造成的二次伤害。
人员报告时应简明扼要、口齿清楚。
若事态严重,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电话报告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局对外报告与通知内容为: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8.4.3资源协调
资源协调包括人力资源协调和物资资源协调,应急救援启动后,后勤保障组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部署,有效组织周边及其他内部人力及物资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支援工作。如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派专人拨打电话向附近医疗机构、主管部门、消防单位等请求支援。
8.4.4信息公开
局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在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小组应及时搜集事故初步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本着有利于事故应急救援开展的原则统一发布内容,及时以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发放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外发布,满足公众知情权,掌握舆论发布主动权,防止谣言散布,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按照政府相关预案发布信息,局内部通过电话、会议等渠道予以公告。
局办公室应及时关注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动态,遇各类新闻媒体先期公布带有不良影响的不实报道,由办公室及时与报道单位进行联系沟通、更正,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8.5处置措施
8.5.1应急处置原则
(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优先;
(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3)保护环境优先。
8.5.2应急处置措施
人员营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控制发生危险源→保护、封锁现场,扩大应急通知周边有关人员,报告当地政府协调→及时抢险、救援→清理现场善后处理→恢复工作
(1)任何成员一旦发现火情,视火情的严重情况进行以下操作:
①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立即利用周围的消防设施进行扑灭。
②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人员
安全的情况下,应组织周围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并向现场值班领导汇报。
(2)现场值班领导对火势蔓延扩大,不可能马上扑灭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立即进行人员的紧急疏散,指定安全疏散地点,安排专人清点人数,发现有缺少人员的情况时,现场值班领导立即向局领导汇报。
②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通报火场信息:单位名称、地址、着火地点、着火物资及火势大小,联系电话,回答“119”询问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
③发现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救护电话“120”与医院联系。
(3)根据物质燃烧原理,可用以下四种方法:
①窒息灭火法:火灾现场可采用石棉布,浸湿的棉被、帆布、海草席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用水蒸汽,惰性气体或二氧化碳冲入燃烧区域内;利用建筑物原有的门、窗以及生产储运设备上的部件封闭燃烧区,阻止新鲜空气流入,以降低燃烧区内氧气含量,窒息燃烧。此外,在万不得已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水淹没(灌注)的方法扑灭火灾。
②冷却灭火法: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体上,使可燃
物质的温度降低至燃点以下,终止燃烧。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用冷却剂冷却建筑构件、生产装置、设备容器等,防止建筑构件变形造成更大损失。
③隔离灭火法:将燃烧区域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质转移到安全地点;关闭阀门,阻止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气体;拆除与燃烧区相毗邻的可燃建筑物结构,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间距等。
④电器、焊接设备火灾的扑灭:扑灭电器火灾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使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氧气、液化气、电焊机)着火,首先要关闭阀门,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救,不能用水、泡沫灭火器救火,如临近建筑物或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搬走,放在安全地带,防止受火场高热影响引起爆炸。
8.6应急保障
应急保障内容同综合应急预案。
第三部分 附件
(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分级。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重大、较大、一般涉险事故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统计工作规范》(安监总厅统计〔2012〕130号),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分级:
①重大涉险事故: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造成10人以上
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紧急疏散人员 5000人以上和住院观察 50人以上的事故;可能升级为重大事故的较大事故(如具有危重伤员有可能抢救无效死亡,以及现场搜救尚未结束、死亡人数可能增加等情形的事故);有可能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危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严重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电站、重要水利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高铁、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的事故;其他重大涉险事故。
②较大涉险事故:涉险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和住院观察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危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电站、重要水利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的事故;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③一般涉险事故:涉险 3 人以下的事故;造成3人以下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下和住院观察10人以下的事故;危险化学品爆炸、火灾事故。
(3)上述表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依据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应级别的气象等自然灾害预警,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视情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即:
对应自然灾害ⅰ级(红色)预警,视情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ⅰ级(红色)、ⅱ级(橙色);
对应自然灾害ⅱ级(橙色)预警,视情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ⅱ级(橙色)、ⅲ级(黄色);
对应自然灾害ⅲ级(黄色)预警,视情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ⅲ级(黄色)、ⅳ级(蓝色);
对应自然灾害ⅳ级(蓝色)预警,视情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ⅳ级(蓝色)或不预警。
(2)通过安全检查、自动监测系统报警等方式,发现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扩大或衍生次生事故,依据预计发生的事故危害程度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具体如下:
①预计可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ⅰ级(红色);
②预计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或其他重大涉险事件(需要紧急疏散人员5000人以上;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危及人员密集场所等;严重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如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险化学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高铁、机场及其
他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重大涉险事项),确定安全生产预警
级别为ⅱ级(橙色);
③预计可能发生较大事故或其他较大涉险事件(需要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危险化学品泄漏,危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如电站、重要水利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及其他较大涉险事项),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ⅲ级(黄色);
④预计可能发生一般事故,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ⅳ级(蓝色)。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岗位 |
k8凯发天生赢家的联系方式 |
1 |
吴作知 |
组长 |
局长 |
0566-2034109 |
2 |
陈志林 |
副组长 |
副局长 |
0566-2040558 |
3 |
刘国胜 |
副组长 |
副局长 |
0566-2037907 |
4 |
陶晓燕 |
副组长 |
副局长 |
0566-2031947 |
5 |
桂文君 |
副组长 |
四级调研员 |
0566-2023660 |
6 |
苏学文 |
副组长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
0566-2811577 |
7 |
徐鹏伟 |
成员 |
局办公室主任 |
0566-2034129 |
8 |
陈 静 |
成员 |
人事教育科负责人 |
0566-2045489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岗位 |
k8凯发天生赢家的联系方式 |
9 |
张必成 |
成员 |
市容环境管理科科长 |
0566-2044179 |
10 |
胡孔健 |
成员 |
公用事业科科长 |
0566-2629723 |
11 |
芮 艮 |
成员 |
政策法规科科长 |
0566-2044169 |
12 |
包善富 |
成员 |
考评督查科科长 |
0566-2031319 |
13 |
沈贵洲 |
成员 |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
0566-2023660 |
14 |
刘红新 |
成员 |
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 |
0566-2021878 |
池州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急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存放 地点 |
管理 责任人 |
k8凯发天生赢家的联系方式 |
1 |
应急车辆 |
/ |
辆 |
4 |
应急 仓库 |
姚国湘 |
18155689900 |
2 |
铁锹 |
/ |
把 |
20 |
|||
3 |
手套 |
/ |
双 |
50 |
|||
4 |
雨衣 |
/ |
套 |
50 |
|||
5 |
雨鞋 |
/ |
双 |
50 |
|||
6 |
对讲机 |
/ |
部 |
20 |
|||
7 |
救生圈 |
/ |
个 |
20 |
|||
8 |
安全绳 |
/ |
米 |
50 |
|||
9 |
安全梯 |
/ |
把 |
1 |
|||
10 |
充电式手电 |
/ |
把 |
4 |
|||
11 |
空气监测仪 |
/ |
台 |
1 |
|||
12 |
排风扇 |
/ |
台 |
2 |
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应急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存放 地点 |
管理 责任人 |
k8凯发天生赢家的联系方式 |
1 |
安全带 |
/ |
副 |
20 |
技术办公室 |
江孝红 |
18805665769 |
2 |
安全警示灯 |
/ |
只 |
30 |
|||
3 |
安全警示带 |
/ |
卷 |
10 |
|||
4 |
绝缘鞋 |
/ |
双 |
5 |
|||
5 |
低压验电笔 |
/ |
支 |
12 |
|||
6 |
防护眼镜 |
/ |
副 |
20 |
|||
7 |
普通防毒面具 |
/ |
副 |
50 |
|||
8 |
普通防毒面具滤芯 |
/ |
盒 |
100 |
|||
9 |
强光电筒 |
/ |
把 |
71 |
|||
10 |
连体工作服 |
/ |
件 |
50 |
|||
11 |
红外线测温仪 |
/ |
只 |
3 |
|||
12 |
万用表 |
/ |
只 |
4 |
|||
13 |
钳形电流表 |
/ |
只 |
1 |
|||
14 |
绝缘电阻仪 |
/ |
只 |
1 |
|||
15 |
测振仪 |
/ |
只 |
3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存放 地点 |
管理 责任人 |
k8凯发天生赢家的联系方式 |
16 |
铝合金人字梯 |
/ |
个 |
1 |
技术办公室 |
江孝红 |
18805665769 |
17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 |
套 |
2 |
集控室 |
高德胜 |
13866121060 |
18 |
胶皮耐酸手套 |
/ |
副 |
14 |
|||
19 |
工业安全锁 |
/ |
副 |
28 |
|||
20 |
连体防护服 |
/ |
套 |
8 |
|||
21 |
防护眼镜 |
/ |
副 |
14 |
|||
22 |
防火服 |
/ |
套 |
4 |
|||
23 |
绝缘手套 |
/ |
副 |
5 |
|||
24 |
绝缘靴 |
/ |
副 |
4 |
|||
25 |
手提式磷酸铵盐 干粉灭火器 |
/ |
瓶 |
140 |
|||
26 |
手提式二氧化碳 灭火器 |
/ |
瓶 |
10 |
|||
27 |
台式溶解氧测定仪 |
/ |
台 |
1 |
|||
28 |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 |
/ |
台 |
1 |
|||
29 |
可燃气体测定仪 |
/ |
台 |
1 |
|||
30 |
测温仪 |
/ |
台 |
2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存放 地点 |
管理 责任人 |
k8凯发天生赢家的联系方式 |
31 |
红外测温仪 |
/ |
台 |
2 |
集控室 |
高德胜 |
13866121060 |
32 |
有毒气体检测 (便携式) |
/ |
台 |
1 |
|||
33 |
铁锹 |
/ |
把 |
20 |
主厂房、卸料大厅 |
王勇 |
17756612778 |
34 |
沙袋 |
/ |
包 |
40 |
|||
35 |
应急桶 |
/ |
个 |
10 |
|||
36 |
救生圈 |
/ |
个 |
6 |
|||
37 |
救生衣 |
/ |
件 |
20 |
|||
38 |
铁丝 |
/ |
千克 |
5 |
|||
39 |
消防水袋 |
/ |
卷 |
10 |
|||
40 |
水带接头 |
/ |
个 |
5 |
|||
41 |
应急灯 |
/ |
个 |
2 |
|||
42 |
潜水泵 |
/ |
件 |
3 |
|||
43 |
编织袋 |
/ |
只 |
250 |
|||
44 |
应急照明灯 |
/ |
个 |
2 |
事故报告表 |
|
单位名称 |
|
事故发生的时间 |
年 月 日 时分 |
事故发生的地点 |
|
危害结果(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
|
事故的分析 |
|
现场指挥负责人 |
|
现场救援单位 |
|
其他事项 |
|
序号 |
转运站名称 |
地址 |
规模(t/d) |
1 |
南门转运站 |
东湖路南门转盘旁 |
50 |
2 |
植物油厂转运站 |
东湖北路儿童医院旁 |
15 |
3 |
翠柏路转运站 |
翠柏路地税局旁 |
20 |
4 |
湖光转运站 |
和谐路湖光苑小区旁 |
15 |
5 |
秀山南路转运站 |
秀山路维多利亚小区旁 |
30 |
6 |
白洋河转运站 |
石城大道白洋河底 |
10 |
7 |
东入口转运站 |
清溪大道经开区管委会对面 |
20 |
8 |
大学城转运站 |
学院路池州学院北侧 |
20 |
9 |
汽车集聚园转运站 |
青莲路4s店旁 |
10 |
10 |
三台山转运站 |
西门转盘旁 |
10 |
11 |
齐山粮库转运站 |
陵阳大道齐山新村旁 |
20 |
12 |
池口转运站 |
老池口路 |
10 |
13 |
汇景转运站 |
罗城路汇景菜市场斜对面 |
10 |
14 |
电子信息产业园转运站 |
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内 |
15 |
15 |
八中转运站 |
生态路与牧之路交口 |
30 |
16 |
迎宾花园转运站 |
梅林路与通港路交口 |
15 |
17 |
梅龙转运站 |
黄河路与昆仑山路交口 |
15 |
18 |
孔井转运站 |
杜坞路香格里拉小学对面 |
15 |
19 |
西门中意转运站 |
西苑路西门中意广场 |
30 |
20 |
兴济桥转运站 |
东湖中路区交通局对面 |
15 |
21 |
三范转运站 |
翠峰路与苏州路交口 |
15 |
22 |
江口转运站 |
滨江路与港一路交口 |
15 |
报警电话: 110
消防救援: 119
池州市医疗急救中心: 120
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0566-2099353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0566-2022140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0566-2819195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0566-2125564
贵池区人民政府: 0566-2022021
池州市人民政府: 0566-2024271